主页
>
规范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搜索
5.7 驱动主机和相关设备
5.7.1 装有消防员电梯驱动主机及其相关设备的任何空间,应至少具有与消防员电梯井道相同的防火等级。当驱动主机和相关设备的机房设置在建筑物的顶部且机房内部及其周围没有火灾危险时除外。
5.7.2 设置在井道外和防火分区外的所有机器空间,应至少具有与防火分区相同的防火等级。防火分区之间的连接(如:电缆、液压管路等)也应予以同样的保护。
消防员电梯主开关、紧急和测试操作屏或机房的位置宜在消防员入口层进行标识。参见附录F中F.8。
上一节:
5.6 轿门和层门
下一节:
5.8 控制系统
目录导航
更多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重大危险列表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5.1 环境、建筑物要求
5.2 消防员电梯基本要求
5.3 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
5.4 消防员被困在轿厢内的救援
5.5 液压电梯用于消防员电梯
5.6 轿门和层门
5.7 驱动主机和相关设备
5.8 控制系统
5.9 供电
5.10 供电转换和中断
5.11 轿厢和层站的控制装置
5.12 消防服务通信系统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7 使用信息
附录A (资料性) 水的管理
附录B (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供电——第二电源
附录C (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布置
附录D (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井道内的防水
附录E (资料性) 消防员救援原理示例
附录F (资料性) 建筑接口
附录G (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的标志
附录H (资料性) 维护要求
附录I (资料性) 高层建筑的消防原理
附录J (资料性) 防火分区的原理
参考文献